人工智能基本原理谁提出?
提到人工智能,稍对其有所研究的人不会不知道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因为正是这场会议提出了“人工智能”的概念。

1955年的时候,在洛杉矶召开的美国西部计算机联合大会有这样一个小插曲。在会议上塞弗里奇发表了一篇关于模式识别的文章,而纽厄尔则对计算机下棋的事情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两个人发完言后,当时正在研究神经网络的皮茨主持会议时将这个过程总结为:一个企图模拟神经系统,另一个企图模拟心智,方向不同但是殊途同归。这两位发言者也是达特茅斯会议中极其重要的两个人物。

相比于图灵等人,塞弗里奇在人工智能的历史中并没有多大的名头,但他也是人工智能科学的先驱。他是模式识别的奠基人,也是第一个写出可以工作的人工智能程序的人。

后来塞弗里奇又到麻省理工学院参与并领导了MAC项目,这个项目就是现在著名的MIT CSAIL,其中文名称是“麻省理工学院计算科学与人工智能实验室”。利用3D打印制造人工心脏的技术就是这个实验室研发出来的。

华东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颜青山表示,当前人工智能伦理研究中,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关注。一是克服伦理恐慌情绪。大多数人对人工智能基本原理的了解还没有达到科普水平,常常会基于对人工智能技术的误解产生不恰当的联想。因此,如何对人工智能原理进行科普值得探讨。二是道德程序的内置及其限度。这方面讨论的是人工智能不该做什么。道德两难常常也是道德悲剧,人本身也无法给出确定的答案,更不要奢望机器会给出更好的答案。三是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充分的伦理空间。区分人工智能的研究与应用,为人工智能研究提供充分的伦理空间是必要的。
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蓝江表示,人工智能发展的最大问题不是技术上的瓶颈,而是人工智能与人类的关系问题,这催生了人工智能的伦理学和跨人类主义的伦理学问题。人工智能的伦理学已经与传统的伦理学旨趣发生了较大的偏移,它讨论的不再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不是人与自然界的既定事实之间的关系,而是人与自己所发明的产品之间的关联。
智能制造和人工智能,是两码事吗?
早期的“智能制造”是上个世纪90年代的形成的“智能制造系统”的概念:智能制造系统(Intelligent Manufacturing System,IMS)是一种由智能机器和人类专家共同组成的人机一体化智能系统,它在制造过程中能进行智能活动,诸如分析、推理、判断、构思和决策等。智能制造通过人与智能机器的合作共事,去扩大、延伸和部分地取代人类专家在制造过程中的脑力劳动。
智能制造,源于工业领域的制造业。其产生的历史原因在于,机器的功能表现不能遂人愿,人很难掌控机器的全部状态情况。比如说由于机器人原因而引发的工伤危害,机器不听人话,造成轧手、卷人等工伤事故;机器不容易改变和提升功能,任何的功能更改都需要重新开发某些甚至全部零部件;机器运行状态不为人知,且不说远程监控,就是人站在机器前面,也未必知道哪个零部件正常与否,还有多长时间需要更换;机器不灵活,例如无法像人手一样灵巧地装配零件;机器不认人,无法判断谁是合法的操作者并给以相应的配合;机器不会自主发声,告诉所有者或其他人,“我已空闲,请给我安排工作”,等等。
在机器不智能的时代,只能靠人的智能来弥补。但是,人的体力有限易疲劳,人的智力和技能有差异,人的心理状态不可控,更重要的是,很多问题限于人的辨别力是无法解决的,例如机器中的一个关键零部件现在复合受力是多大?环境的振动是否会引发加工质量问题?车间中的粉尘状态何时会爆炸?等等。
因此,人们一直期望在制造活动中能够有某种人体以外的“智能”要素的参与,无论是类似人还是其它生物的智能要素,加入到机器、生产环境或者生产的流程之中,使得整个制造活动可以满足这样的需求:所有的状态信息都能实时获取和快速响应,所有的决策都恰当且及时,所有的产品特征变化(个性化需求)都能充分满足,所有的产品都是高质量高附加值的,所有的制造过程都是高效安全的,所有的设备维护都是主动、预测式的,所有的企业运营都是高利润、低成本、绿色环保的,等等。
人的智能是各种智能的最高代表。智能是人类一种深刻的本质。人造智能是人造系统所具有的一种模仿、拓展和超越人类智能的能力。
实现人造智能的途径可以借助来自于工业界的工业智能、来自于IT界的人工智能、来自于跨界融合的CPS智能,或者其它种类的智能。未来趋势是多种智能技术的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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