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公司也跟网易暴力裁员事件一样,你会如何选择?
网易正式回应“暴力裁员”风波。
11月25日上午,网易方面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提供了关于“暴力裁员”的说明。
在说明中,网易方面向当事人及其家人,以及因此受到影响的同事和公众致歉,但同时表示,涉事前同事的主管因绩效原因向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文章展示的“业绩排名”,实际为工作量排名,不完全反映工作质量。经复核,其绩效确不合格。此时,该主管并没有充分尽责地了解其患病情况。
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每一件事,只要存在,都有存在的意义,“暴力裁员”为什么大家写出来的时候还要加双引号呢,考虑过吗???还有一点,你现在一楼看的风景和你在30楼看的风景不一样,有谁站在网易决策者的角度考虑过这件事,一对多是有些让人哗然,这是一个社会的问题,希望大家正确看待!也多问问自己,为啥别人没裁,而偏偏是自己!
我觉得太过分了,十分之可恶。
本着求真的习惯,我中午特意去听了听作者公众号里的两段录音,虽然经过了变声,从说话的语气和对话的内容来说,十分自然且符合情境,且作者希望媒体能够进行深度采访。
对我们普通学校毕业在互联网公司工作打拼的人来说,网易已经是心目中的大厂,是理想中奋斗几年说不定能去的大公司之一。
而看到这件事之后简直三观尽毁,还有网络上传闻裁减应届生等等,看样子是真是存在的。这么多经手的人,没有一个为了这个生了重病的员工考虑,没有为了基层员工考虑,他们考虑的只有自己的业绩,怎么为公司裁掉一个老员工不用给补偿,甚至还有欺骗,让我看到了人性的丑恶,悲哀。
让我发现原来这些互联网的"好公司"都会收到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不用想其他大公司也肯定有这种现象,突然庆幸自己没有进入这样的公司,虽然小公司,但是也很满足了,没有收到过这种不公平的待遇,长舒了一口凉气。
感谢悟空问答邀请。一、事件:2019年3月底,网易游戏天下事业部在进行2018年下半年绩效沟通时,告知员工J此次绩效其考核结果为D,其18年上半年绩效为C。根据此结果,其主管和HR确认其工作能力已不能胜任当前工作,遂作出将与之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提出可给予其1个月时间作为缓冲期。根据网易缋效评估制度,员工缋效为C及以下时,需做绩效改进;连续两次,可做辞退处理;员工有权针对绩效考核结果发起申诉。 2019年4月10日一4月23曰,HR先后与J进行了四轮沟通,沟通内容为解除与其劳动合同的相关事宜和补偿方案,双方未达成一致。二、此次事件,网易以自己内部规定处理员工,其内部规定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1、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a、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b、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c、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d、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e、被劳动教养的。显然,网易员工不属于上面几种情况。2、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发生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a、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b、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c、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3、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出现下列情况,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a、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b、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用人单位根据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网易不存在以上情况。而是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暴利裁人,这是一种无法行为,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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