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物业公司说业主用的是物业公司的水,这样合理吗?那么物业公司的水是来自哪里?
纯粹是扯蛋,开发商在要做那个楼盘时,政府部门给开发商办各种手续时,所有的配套费都得交齐了才能给开工证的,也叫施工许可证,等到竣工了开发商把所有的水,电,汽等一起移交给各相关部门的。物业公司不移交就是为了借机卡业主的。我们的小区现在就碰上了这个问题了!
关于这个问题完全是开发商串通物业对买受人的欺诈欺骗行为,水表、电表、燃气表、供热表是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属商品,其开发建设费用已经包含在商品房销售价格中。《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承接查验办法》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移交有关单位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倍和有线电视等共用设施设备,不作为物业服务企业现场检查和验收的内容。《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书第二款第一项商品房销售价格包含供水、供电一户一表。服务到最终用户并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谁是最终用户?当然是业主呀谁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当然是自来水公司呀,上述收费与物业一毛钱关系都没有,何来水是物业的水一说,这完全是侵权侵害欺骗欺诈行为,作为商品房买受人应当依法起诉出卖人,并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交付义务,把上述设施设备办理过户更名手续,这才是买受人应当依法维权要做的事。你也可以学习我什么费也不给,物业起诉你你就反诉物业,并要求承担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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啥?物业公司的水?物业公司是供水部门吗?扯淡,我看物业公司用的是小区业主的水才是。有些小区没有分表到户,一个小区只有一块总表,这就要去物业公司充值水电费,然而物业公司又在其上面加价在卖给业主,他们用的水电损耗也都算在业主头上。如今的物业公司成了压榨业主的杨白劳,社会毒瘤。
水是水厂的,不是物业公司的,电是电力局的,气是燃气公司的,这三样没一样是它物业公司的,它物业公司也无权力对这三样做任何的控制,更不能以停水停电停气来威胁业主的正常生活。物业是服务业主,而不是管制业主,控制威胁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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