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尔摩斯的思维模式 (1)从一滴水看到大西洋基本演绎法
1903年,不幸降临到大维尔利农场中那些动物的身上:羊、牛、马接连在半夜倒毙,死因都是胸腹部被划开一道长而浅的口子,导致缓慢而痛苦的失血。农民出奇愤怒,整个社区群情激奋。谁会忍心去伤害这些毫无防备的动物呢?
警察自认为找到了真凶:当地教区牧师的儿子,拥有一半印度血统的乔治·埃达里。因为在这16起杀牲案中,有一匹小马的尸体在靠近牧师住所的深坑中被发现,27岁的埃达里因此被判7年苦役。即便牧师发誓在罪案发生之时,自己的儿子正在睡觉,而且埃达里被收监之后杀戮仍在继续,都无济于事,埃达里还是未能逃过牢狱之灾。此外,更确切地说,所谓“证据”主要建立在据称是埃达里所写的信上—在这些信中,他暗示自己是凶手。因此,以斯塔福德郡警察局局长乔治·安森上尉为首的警察确信他们抓对了人。
三年后,两份证据改变了审判结果—两份声称埃达里清白无辜的请愿书被递交到内政部,其中一份有1万人签名,另一份来自300名律师组成的团体,埃达里因此获释。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埃达里虽然获得了人身自由,但是名义上他依然是戴罪之身。在被捕之前,他曾是一名初级律师,现在却无法重操旧业。
1906年,乔治·埃达里时来运转。阿瑟·柯南·道尔—著名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故事的作者——开始对这个案子感兴趣。当年冬天,柯南·道尔同意在查令十字街的大酒店会见埃达里。在穿过酒店大厅时,阿瑟对这位年轻人是否清白的疑虑消失殆尽,他后来写道:
亚瑟柯南道尔
他如约来到我住的酒店,我却因事迟到,于是他看报纸来打发时间。从他黝黑的面孔我判断出,他就是我要找的人,于是我站在一边观察他的举动。他把报纸举到眼前,报纸斜得厉害,说明他不仅深度近视,还有严重的散光。这样一个人还能避开蹲守的警察,在夜间迅速穿过田野,袭击牲畜,这太荒唐了·······所以,仅凭这处生理上的缺陷,我就可以轻松地认定他是无辜的。
不过,虽然阿瑟本人确信埃达里是无辜的,但他心里清楚,要想引起内政部的重视还需要更多证据。因此,他前往大维尔利搜集证据。他走访了当地居民,调查了犯罪现场、证物以及风土人情,拜访了越发心怀敌意的安森上尉,还去乔治旧时读书的学校查阅了以往针对这一家人的匿名信和恶作剧的记录。他找到了当时认定埃达里的字迹与那些信一致的笔迹专家,然后将他的发现一股脑儿交给了内政部。
那把带血的剃刀上除了陈年锈迹什么都没有,而且这种剃刀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在牲畜身上造成那种伤口。埃达里衣服上沾的土与那匹小马被发现的地里的泥土也不一样。至于笔迹专家,他之前就曾做过导致误判的错误鉴定。当然,还有关于视力的问题:散光和高度近视到这种程度的人,真的会在夜间穿越田野残害动物吗?
1907年春,埃达里终于洗清了虐杀动物的罪名。虽然离柯南·道尔所期望的彻底胜利有点儿远—埃达里入狱的损失没有得到补偿,不过结果也算不错了。之后,埃达里再度被允许从事律师职业。调查委员会发现,如同柯南·道尔总结的那样,“警察着手进行调查,并不是为了找出谁是凶手,而是努力找到不利于埃达里的证据,他们早就确信埃达里是罪犯了”。当年8月,英国创立了最早的上诉法院,以便通过制度化运作处理更多冤假错案,“埃达里案”也被广泛视为此项举措最主要的推动因素之一。
这件事让柯南·道尔的朋友们深受震撼。然而,没人像小说家乔治·梅瑞狄斯说得那样一针见血。梅瑞狄斯对柯南·道尔说:“我不应该在你面前提起那个你听得耳朵起茧的名字,不过那位了不起的业余侦探的鼻祖已经告诉世人,他在现实生活中能做到什么。”夏洛克·福尔摩斯或许是虚构出来的,但他严谨的思考模式的确非常真实。只要运用得当,福尔摩斯式的思维方法不但能跳出书本,引起实实在在的积极的改变,还能被运用到破案之外的领域。
提起夏洛克·福尔摩斯的大名,毫无疑问我们的脑海里会浮现出这样的形象:烟斗、猎鹿帽、风衣、小提琴、像鹰一样的侧脸,或许是扮演过福尔摩斯这一角色的演员,如威廉·吉勒特、巴兹尔·拉思伯恩、杰里米·布雷特,包括最近的贝内迪克特·坎伯巴奇和小罗伯特·唐尼。无论你想到的是什么,我敢说“心理学家”一词不在其中,然而,也许是时候把这个词放到福尔摩斯身上了。福尔摩斯是首屈一指的侦探,这点不假,但是他对人类心灵的洞察堪比他在司法正义方面的伟大壮举。夏洛克·福尔摩斯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破案的手段,更是一整套思维方法,一种远离伦敦底层社会雾气蒙蒙的街道,可以在无数企业运用的思维模式。它脱胎于科学方法,超越了科学与犯罪,成为一种思维模式、一种生存之道。甚至,它在我们这个时代的功用同在柯南·道尔的时代一样强大。我认为,这就是福尔摩斯的魅力经久不衰、无往不胜、无所不在的秘密。
当柯南·道尔创造夏洛克·福尔摩斯这个角色时,他还没有想太多。说他有意创造出一种思维、决策以及在我们的头脑中组织、安排和解决问题的模式,这有点儿言过其实。但是,他最终写出来的恰恰就是这些东西。实际上,他创造出一个科学变革与思想革命最恰当的代言人,这些变化在此前数十年开始出现,一直持续到下个世纪初期。1887年,福尔摩斯成为新式侦探,一位用前所未有的方式运用大脑的智者。如今,福尔摩斯被视为最好的榜样,他告诉我们应如何跳出窠臼,更好地思考。
在许多方面,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是空想家。他就案情给出的解释、他的方法论、他的整套思维方法,预言了直到他诞生100多年后才出现的心理学与神经系统科学的发展。然而不知怎么回事,他的思维方法看起来似乎也是他所处的历史时代与历史位置的必然而明确的产物。既然科学方法正在从思想与行为的各个方面进入全盛期—从进化论到放射显影术,从广义相对论到细胞的发现与麻醉术,从行为主义到精神分析—那么它为什么不可以出现在思维原则之中呢?
福尔摩斯的原型约瑟夫,贝尔
按照柯南·道尔的想法,落笔之初,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科学的化身,如果无法尽数实现,也应该是我们渴望达到的典范。“福尔摩斯”这个名字一出现,立刻透露出要超越普通旧式侦探的意图:柯南·道尔选择这个名字,很可能是把它作为对儿时偶像—无论是其著作还是在医疗实践上的贡献都广为人知的哲学家兼医生老奥利弗·温德尔·霍姆斯的用心良苦的献礼。按照这个套路,这位侦探的性格则是以柯南·道尔的另一位导师—因洞察入微的观察力而闻名的外科医生约瑟夫,贝尔为原型创作的。据说贝尔医生仅仅看了一眼,就知道一名病人是不久前从皇家苏格兰高地军团开小差回来的军官,而且他应该刚刚在巴巴多斯服完役。贝尔医生经常会亲身体验有毒的物质,以测试学生的洞察力。这一切在后辈福尔摩斯身上似乎并不陌生,正如柯南,道尔在给贝尔的信中所写的:“以演绎、推理和观察为核心—这都是您反复灌输给我的。我试着塑造出一个人,他能将事物推演到极致,甚至更远······”正是在这些地方,通过观察、推理与演绎等,我们发现了福尔摩斯不同于此前出现过的所有侦探,甚至以后的那些侦探的原因:福尔摩斯将侦探的艺术提升到了精密科学的高度。
读者最早看到福尔摩斯式思考法的精髓是在《血字的研究》中,这也是他第一次出现在公众的视野中。我们很快发现,对于福尔摩斯而言,任何案子都不只是苏格兰场的警官眼里的样子,一桩罪案、一些事实、几名嫌犯,所有因素合起来就可以将罪犯绳之以法—而是既比探案复杂又比探案简单的东西。复杂,是因为如果你把它视为广泛思考和调查的对象,把它当作一个科学难题,它就具有更大、更普遍的意义;它具有必然会反映在早期的问题中而且肯定会再次出现的特征,它拥有更广泛的原则,适用于起初看不出有任何关联的重要时刻。简单,是因为它去掉了所有相关的情感和猜想,一切与清晰的思维无关的东西—使得它具有像非科学的现实一样的客观性。其结果是:案件成为严格的科学探索的对象,要用科学的方法去处理,而这一切都只有通过人的头脑才能做到。
一提到科学方法,我们的脑海中就会浮现出实验室里的实验人员,他们拿着试管,穿着白大褂,遵循一系列程序做事:观察现象;提出一个能解释这些观察结果的假设;设计实验来验证这个假设;做实验;看实验结果是否符合预期设想;如果有必要,重新做出假设;擦肥皂,洗手,如此反复。看起来非常简单。然而,怎样才能做得更好?我们能把大脑训练得始终这么自发地工作吗?
福尔摩斯建议我们从基础开始,正如在与我们的初次会面中他说的那样:“在开始从道德和精神层面研究事件之前,询问者首先要了解更多的基本问题。”科学方法始于大多数看似平凡的事情,如观察。甚至在你开始提出问题之前—这些问题是关于一起案件、一个科学实验,或者类似是否邀请某位朋友吃晚餐这样简单的决定—你首先必须探索必不可少的基础问题。这并非毫无意义,福尔摩斯把基础调查称作“初步调查”,因为这些调查准确地说明了调查对象是什么,某件事是如何运作的,以及是什么原因使它如此运作。
但这一点并不是每位科学家都会痛快承认的,他们的思维方法中有一些根深蒂固的东西。物理学家设计一个新实验或者生物学家决定测试新提炼出来的化合物的特性时,他们并非总是了解相关的特定问题、方法、假设,但他们知道,如果没有多年积累起来的基础知识,他们就不可能获得成功。他们可能不会告诉你某项研究的点子从何而来,以及为什么会认为它行得通。
杰里米·布雷特扮演的福尔摩斯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物理学家理查德·费曼被派往国家课程委员会工作,为加利福尼亚州挑选中学科学教科书。让他惊讶的是,现有的教科书带给学生的困难似乎比启发要多。他检查的书一本比一本差。好不容易他遇到了一个有前景的开篇:连环画、发条玩具、汽车、一个坐在自行车上的男孩。每样东西的下面都有一个问题:“是什么使它动起来?”他认为这些东西能够解释基础科学,从力学、化学和生物学的基本原理开始。但他只高兴了一会儿。他本以为总算看到了对基础科学的真正理解,却发现眼前只有6个字—能量使之运动。但“能量”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能量能让它运动?能量怎样能让它运动?这些问题都还没搞清楚,遑论如何回答。正如费曼所说:“这毫无意义······“能量”只是一个词而已!孩子们应该做的是研究发条玩具,看看里面的弹簧,学习关于弹簧的知识,车轮的知识,而别去管什么“能量”。等孩子们了解了玩具实际上是如何运作的之后,他们就可以再去讨论能量的普遍原理了。”
费曼是为数不多的不把自己拥有的知识库看作理所当然的人之一,他一直关注着基础材料,关注每个问题和每项原则背后的原理。福尔摩斯告诉我们凡事必须从基础的东西、看似不值得注意的平凡的问题开始,也正是这个意思。如果你事先不知道什么是观察以及怎样观察,如果你不知道手头问题的基本性质、基本要素,你又如何做出假设?如何获得可测试的理论?
科学方法始于广泛的知识案例、对真相的理解和你手头正在设法处理的问题的轮廓。在《血字的研究》中,凶案背后的玄机就藏在劳瑞斯顿花园街一栋被废弃的房子里。而你面对的问题,可能是要为是否转行做出决定。无论具体问题是什么,你必须尽可能明确地定义并系统地阐述它,然后利用过去的经验和当前的观察结果去填充它。例如福尔摩斯告诫雷斯垂德和葛莱森,这两位警探没能注意到他们正在调查的谋杀案和早先一桩案件的相似之处:“世界上本来就没有什么新鲜事,都是前人做过的。)
只有到那时,你才能找到演绎的出发点。在这个时刻,侦探要发挥他们的想象力,在调查过程中生成合理的调查思路,而不仅仅是执着于最明显的可能性,以《血字的研究》为例,“Rache”不一定是未写完的人名Rachel,也可能是德语的“复仇”,或者你为寻找新的工作方向,在大脑中构想的各种可能的情景。但你不可能随随便便就做出假设,所有潜在的方案和解释都来自初步的基础知识和观察。
只有到那时,你才可以测试你的假说意味着什么。这时候,福尔摩斯将会研究所有的调查方法,逐个排除,直至剩下最后一种方法—不管这种方法多么荒谬,它必然是真相所在。而你要纵观自己的职业变换情况,从各种暗示中提炼出合理、完整的结论。这也是可控的,因为你以后会学到。
但即使如此,你的问题还没有解决。时间在变,情势在变,原有的知识库必须不断更新。由于环境变化,我们万万不能忘记修正并重新测试各种假说。如果疏忽大意,我们做出的变革就会离题万里,缜密的头脑也会因为我们不能继续思索、质疑、推进而变得毫无思考能力。
简而言之,这就是科学方法:理解并设计难题,进行观察、假设(或想象)、测验,并演绎、重现。追随福尔摩斯就是要学会把相同的方法不只用在外部线索上,还要用在你的每一个想法中,然后回过头来,一步一步小心地把它运用到可能牵涉其中的其他人的每个想法中。
福尔摩斯首次展示其思维方法背后的理论基础时,将它归结为一个宏观想法:“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能对他所接触的全部事物进行精确而系统的观察,那么他将有多么大的收获?”这个“全部”包括每一个想法。在福尔摩斯的世界里,不存在某种想法只具有表面价值这样的事。他指出:“从一滴水中,一个逻辑学家就能推测出大西洋或尼亚加拉河的存在,而无须亲眼见到或听说过这些。”换句话说,鉴于现有的知识,我们能够通过观察,从其他无意义的事实中推断出相关的事实来。一个缺乏想象力和推断未知事物的能力的人,算什么科学家呢?
这就是最基本的科学方法。福尔摩斯则更进一步,他把相同的原理运用到普通人身上:一个福尔摩斯探案迷通过“与一个同人会面,学习如何一眼辨别这个人的过往以及他从事的职业。这个练习或许看上去非常幼稚,但它能使一个人的观察力变得更敏锐,而且教会你如何观察以及观察什么”。每一次观察、每一次练习、每一次对简单事实的推理,都将增强你洞察更多复杂的阴谋诡计的能力。它将为这个新的思维习惯奠定基础,让此类观察成为你的第二天性。
这正是福尔摩斯教自己做的,我们也要这样做。从本质上讲,这不正是侦探的使命所在吗?他不仅破获了棘手的罪案,还用一种看起来非常初级的方法做到这一点。这种以科学为基础,遵循特定的步骤养成思维习惯的方法,能够被学会、发展、运用。
这一切在理论上听起来都还不错,但你从何处着手?对于总是科学地思考并将事情分解,对其观察、假设、推断的人而言,它看上去像是一个可怕的大麻烦。一方面,大部分人都有很长的路要走,正如我们所知,我们的大脑不会完全按照福尔摩斯的方法去思考;但另一方面,新的思维习惯是能够被习得并运用的。我们的大脑善于学习新的思维方式,而且大脑的神经连接异常灵活,即便到了老年也是如此。在接下来的章节中,通过遵循福尔摩斯的思维模式,我们将学会如何把他的方法论运用到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带着存在感、正念,小心对待每个选择、每个难题、每种情境。起初它看起来很不自然,但随着时间的流逝和反复实践,它会成为我们的第二天性,就像它是福尔摩斯的第二天性一样。
福尔摩斯里的“演绎法”是什么意思
演绎推理是严格的逻辑推理。
一般表现为大前提、小前提、结论的三段论模式:即从两个反映客观世界对象的联系和关系的判断中得出新的判断的推理形式。如:“自然界一切物质都是可分的,基本粒子是自然界的物质,因此,基本粒子是可分的。”
演绎推理的基本要求是:一是大、小前提的判断必须是真实的;二是推理过程必须符合正确的逻辑形式和规则。演绎推理的正确与否首先取决于大前提的正确与否,如果大前提错了,结论自然不会正确。
扩展资料:
演绎推理(Deductive Reasoning)是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方法。与“归纳法”相对。推论前提与结论之间的联系是必然的,是一种确实性推理。运用此法研究问题,首先要正确掌握作为指导思想或依据的一般原理、原则;其次要全面了解所要研究的课题、问题的实际情况和特殊性;然后才能推导出一般原理用于特定事物的结论。包括三段论、假言推理和选言推理等。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演绎推理
福尔摩斯读后感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1 这本书写了"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案子。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还利用自己的身体做实验,每天都要服用三次毒。这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
福尔摩斯有很多地方值得我们学习的,比如:他遇到困难时从不紧张,冷静面对,而我们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
也许,就是他的种种与众不同吸引了众多读者。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2 虽早已听说福尔摩斯的传奇事迹,但一直无缘一睹,这不,在寒假前几天,我向同学借来了两本《福尔摩斯探案集》准备在寒假中大饱眼福。当看完书后,我就已被故事情节的扑朔迷离牵着走,心也已被福尔摩斯的胆量与智慧深深吸引。虽是虚构人物,但他已成为我不可磨灭的偶像!福尔摩斯,一位传奇般的人,他就是智慧与正义的化身。他虽然没有动画中柯南用的高科技产品,但他们都拥有缜密的心思和机智的大脑。
一根手杖,一只烟斗,一身礼服,平凡的装束也掩盖不了不平凡的他。神秘的外表,让他千变万化的伪装,用他那“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精神,冲进贼穴探查敌情,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真相水落石出。如此大无畏的精神,怎能不让我敬佩?认真,细心,观察敏锐,让朋友华生时不时对他赞叹。福尔摩斯说过:“窥一斑而视全豹,逻辑学家不用出门就能从一滴水推测出大西洋或尼尔加拉大瀑布还存在,能从人的表情脸部的每次肌肉抽动推测出那人心里想什么。”他的理论,他的思维逻辑,他的认真仔细,哪一项不让人拜服得五体投地?在《斑点带子案》中,他从那位女士手臂上的泥点和手里的半截回程票就推理出女士在到达车站前曾乘马车驶过一段泥路。不管微不足道的细节在他的眼里都能成为解开案子的关键,在普通人看的再平常不过的事物,比如家畜鸣叫,拖鞋家具的摆放等等,在福尔摩斯的眼里,那透露着各种各样的疑点和秘密。如此缜密细心的品质,怎能不让我敬佩?
沉着,冷静,不畏危险,在《王冠宝石案》中,和西尔维亚斯伯爵的谈判,让我深感他的冷静机智巧妙的对答,沉稳,平静的神态,多少次危机都让他化险为夷,用话语步步紧逼,你争我斗,名言暗语,旁敲侧击,最后终于在那个大恶棍手上抢回宝石,立了大功。如此沉着冷静的头脑怎能不让我敬佩?
作为一个侦探,推理与思维逻辑是必不可少的,人们都说侦探破案靠的是直觉的想象力,其实大错特错,虽说这两种因素都有点,不过最重要的是满脑子的知识,福尔摩斯之所以能成为世界着名的侦探,是因为他在化学,医学和解剖学上有不亚于专家的知识。如此博学多识,怎能不让我敬佩?
福尔摩斯还有些地方令我心生敬意,比如他工作起来的废寝忘食,他可以为一个问题想一下午,饭也顾不得吃,华生劝福尔摩斯说这样对身体不好,可福尔摩斯却说:“头脑是我的全部,身体只是我的一个附件。”赫德森太太问他几点吃早饭,他总是说:后天七点半。他不慕名利,只为将犯人绳之以法,享受破案的过程的乐趣与成功的喜悦,那些愚笨的英国交警来抢他的功劳,福尔摩斯却毫不在乎。
福尔摩斯不仅有个机智的头脑,还拉得一手小提琴,在闲暇无聊时,他会拉一些曲子,或者去听音乐会,高尚的情趣,更为他的存在添彩。
福尔摩斯,令我敬仰,令我惭愧,我要向他学习,若真有一天能达到福尔摩斯的境界,让我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福尔摩斯虽伟大,但毕竟是虚构人物,谁能塑造出令千百万人深深着迷的人,来记住这位传奇般人物,英国着名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我的偶像!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3 国庆节期间老师布置的作文是写一篇关于名著的读后感。我看过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鲁宾逊漂流记》、《三国演义》、《水浒传》等著作,但是,给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是阿。柯南道尔(1859-1930)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誉为“侦探小说之父”。《福尔摩斯探案集》里面的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全世界千千万万的读者。福尔摩斯在阿。柯南道尔的笔下是个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的正义使者,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坚忍不拔的毅力、勇敢无畏的精神成为令罪犯闻之胆寒的克星。这本书里还向读者展现了大量的医学、化学、地理地质学等科学知识,大大丰富了读者的视野,增长了我们的知识。
《福尔摩斯探案集》塑造了英雄的福尔摩斯所具备的优秀品质是永远值得人们尊敬和学习的,我非常喜爱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4 从我认识字开始,最喜欢做的事就是看书。我喜欢在书海中遨游,在字、词、句中汲取知识。其中,我印象最深的一本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了。
第一次见到《福尔摩斯探案选集》是在超市的图书货架上,作为福尔摩斯的崇拜者,我迫切地想要知道在他身上都发生了怎样的惊险故事。回到家,刚落下脚,我就拿起书迫不及待地读了起来。三百多页故事,在向我诉说着十几个惊心动魄的故事,每一个都是如此的悬疑又令人迷惑。我努力的在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判断和逻辑推理的过程中寻找线索,努力的去发现福尔摩斯破案的依据。有时找不到,就只好望洋兴叹。自然,在望洋兴叹的同时也让我不得不由衷地佩服这本书的作者——阿?柯南道尔的神来之笔,把书中的人物和情节描写得如此生动、真实,让我每次读这本书,就仿佛身临其境一般。紧张刺激的故事情节仿佛就在眼前,让我的每一次阅读都提心吊胆。
每次拿起这本书,我就会忘记时间,完全的融入到书中的世界。书中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无时无刻不吸引着我,催我快快去发现那一个又一个离奇的案件下掩藏的事实和真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一次又一次追寻真相的经历。在我努力的同时,这些线索也时刻提醒着我,给我带来一次又一次成长的惊喜。这也是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影响,让我发现生活中也有这样细小的线索,能不能发现,在于你的仔细。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对华生说的一句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线索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咱们的责任就是要去发现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它让我明白了,要善于去发现生活中细小的线索,也许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足以给你的生活带来改变;一件举手之劳,也可以给你一个崭新的世界,因为不管你做什么,时间都一样会过去,而一件小事就像案子中的一条线索,只要你愿意去发现并做好它,这些小事就足以改变你的一生。所以,我要我的分秒都过得有意义。
这本书最吸引我、最令我激动的地方,是福尔摩斯善于仔细、认真、并且很富有耐心地去观察身边的一切事物,分毫也不放过。这也是我最佩服福尔摩斯的一点。而且他用于和歹徒搏斗,机警、果断的性格和勇于探索的精神也正是我需要学习的。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给我提供了莫大的帮助,让我学到了许多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我享受着推理的过程,享受发现真相时的喜悦。同时也学习者,学习福尔摩斯机敏果断的性格,学习福尔摩斯临危不惧、勇于探索的精神,学习福尔摩斯谦虚的品格。而在今后的人生道路上,我要学习的还太多太多……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5 这个月,我读了一本由英国最著名的侦探小说家阿。柯南道尔创作的传世巨作——《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可精采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的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
这本书写得真不错,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的精采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
福尔摩斯有点“怪”,他精通解剖学,也是一流的药剂师,但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学。他孜孜不倦地研究一些科学,但研究的东西十分杂乱,而且每天都要三次服用毒(服用毒后,使人感到一时快感,但损失自己过人的精力。)
他也很离奇,从不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也许,正因为福尔摩斯有这些与众不同的特点,才使得他具有多种多样的才能,也才使得他的故事更加吸引读者呢。
我很敬佩福尔摩斯,我要学习他那些好的地方。比如:他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我觉得看了《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有助于我们青少年养成注重观察,思维缜密的好习惯,就说我吧,我干事情总是有点马马虎虎的,有些小地方不注意。读了这本书,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6 读完书,我不禁对福尔摩斯敏锐的洞察力和科学理性的判断力有了几分羡慕。那个艾琳艾德勒也真是个天才,在逻辑思维能力上敢和福尔摩斯拼。
福尔摩斯案,断的真不赖!断定艾德勒把照片放在了客厅,于是上演一场打斗戏,自己假装受伤,艾德勒小姐别无它法,只好抬进家中。
接下来,华医生再伪造火灾,通过艾德勒想要保护照片的心理,知道了照片的藏身之处。
多么大胆的方法!我死都想不出来如何破案。细细想想,很多人在发生火灾时都想要拿上钱财,艾德勒小姐拿照片,也不无道理。
可是,福尔摩斯还是输了。他低估了艾德勒小姐。他怀疑火灾由大名鼎鼎的侦探策划,于是反侦察,知道福尔摩斯被国王雇佣,她也用了她的演技证实了自己的想法。于是,在福尔摩斯到来之前,就坐火车离开了伦敦,只给福尔摩斯和国王留下了一个空屋。一封信和一展自己的照片。不过,她也要承诺保留照片,这样,波西米亚王室的丑闻就被福尔摩斯阻止了。
艾德勒小姐是少有能够战胜福尔摩斯的人,她的逻辑思维能力,洞察能力和反侦察能力高的让人吃惊,她用自己的能力给福尔摩斯和国王来了个调虎离山计,留下空屋和丈夫戈弗雷诺顿远走高飞。不过,福尔摩斯与她还是差不多打了个平手,虽然没有拿回照片,但至少化解了丑闻危机。
福尔摩斯与艾德勒的逻辑思维太高超了,在学习上我真是应该好好学习一下他们。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7 前段时间,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写得非常精彩。
《福尔摩斯探案》是一本很好看的书,里面的人物描写、心理描写、动作描写等都描写的非常细致,看完后让人觉得意犹未尽。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他与华生医生一起办案。福尔摩斯非常聪明,他运用严密的推理破了一个又一个奇怪的案子。后来,华生医生也从中会了一点推理方法。福尔摩斯最后的推理结果常常让我意想不到。他那一个个推理,细致的观察都一幕幕地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每次,他都是仔细地思考,无论多大的难题他都会去接,他胆大心细,会一直与罪犯作斗争,为社会伸张正义。而他对什么事都很有耐心,很有毅力,不解决是绝不会罢休的。当他解决一个案子后,听到别人的赞扬也不会骄傲,而是会继续办案,努力破案。
我认为,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的东西有很多,例如细心,观察,仔细,毅力,耐心,不骄傲……这些我都应该向他学习。我觉得在细心,观察,仔细方面我还有些缺陷。平时,我应该多观察社会上发生的新闻,多了解国家大事,多看新闻,了解时事。而细心,仔细就应该在学习方面多加努力。数学上,我总把单位写错,数字写错,算错。在语文上,我做阅读题时会思考不仔细,有时还会写错别字。我应该学习福尔摩斯,更加细心,仔细些。在毅力,耐心,不骄傲上,我还做的不够。我认为,我做事还更要有毅力,耐心,不能半途而废。而如果在学习上获得好成绩,也不能骄傲,应该继续努力,成绩才会更上一层楼。
《福尔摩斯探案》真的是一本很好看的书,而从福尔摩斯身上我们能学到许多许多,我希望大家都能向福尔摩斯学习,让这个世界罪恶越来越少,世界越来越美好!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8 头戴魔术帽,一身黑服,手拿烟斗。鹰钩鼻,一双闪着锐利目光的眼睛!用家喻户晓来形容他也不过。没错,他就是大名鼎鼎的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那一天,我那到了我想了很久的《福尔摩斯探案集》,看着那封面,不经被吸引过去。“福尔摩斯正伫立在一张桌子旁,分析着案情。后面是他的搭档华生医生,对面女子一脸的惊恐,旁边站着一个无比惊讶的男子”由于被吸引,便静下来,品读这本书了!
看完后,不经对里面的事情大为赞赏,更加敬佩福尔摩斯,更是被他的能力深深的折服!
《血字的研究》中,福尔摩斯的能力展现无疑。他根据地上的泥土就辨认出这人去过那里。还有他在书中的大情大意,疾恶如仇的形象。他那睿智的打脑,为他增加了好多的书迷!看完这本书,脑海中不经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在不知道事情的原因前,不要轻易下结论。否则那样会影响你的判断!”
看完这本书,从中得到了不少启示。人要充分认识自己。福尔摩斯能列出自己的优点与缺点。但有些人却不可以,包括我在内。所以,一个人应该知道自己的位置,在任何时候都不要忘记自己“姓”什么,不要忘记自己的目标!
请大家记住福尔摩斯先生,他会鞭策你进步,给你力量!还有创造他的人“阿瑟·柯南道儿”!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9 这个暑假,我一直梦寐以求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送到了,我欣喜狂,如痴如醉的读起来。
这本书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柯南道尔创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是多么凶残,《巴斯克维尔的猎狗》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qing杀、背信弃义……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体现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威廉·萨默塞特·毛姆这样评价这本书:和柯南道尔所写的福尔摩斯探案系列相比,没有任何侦探小说曾享有那么大的声誉。这句话让我非常震撼,威廉·萨默塞特·毛姆可是被英王授予“荣誉侍从”的称号的人。是个名人。连他都这么评价这部小说集,看来这部小说集真是名不虚传。
在每一次看这套书时都感到很神秘,看起来像是不可能似的,看着每一个故事,都感觉很神奇,让我目不暇接。有一个人这样评价福尔摩斯:他简直是一架用于推理和观察的最完美无暇机器。的却,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让人感叹,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也使我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每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间不仅有案子本身的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他们甚至想要结束福尔摩斯的生命……
这部小说集让我知道:我们要成功,总该从坚持不懈开始,也只有坚持不懈才能带领我们走进胜利的殿堂!
福尔摩斯读后感范文10 看书,是我的爱好之一。对于我十分喜欢的一部书——《福尔摩斯探案》,我更是反反复复地看过。今天我就来谈谈它吧。
华生医生在阿富汗战争中负伤被送到伦敦休养,在这儿,他结识了夏洛克·福尔摩斯,并与他一起在贝克街租了一套舒适的房子。故事便由此开始。在这里,他们每天都会遇到新奇的案子,在奇妙而又危险的生活中,他们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秘密。其中典型的案子有“血字研究”、“四签名”、“恐怖山谷”、“红发会”等等。
大部分看过这部书的人,在没有知道最终结果前都会搞得毫无头绪,整理不出一丁点线索,而福尔摩斯得出结论只需在了解迹象的几秒钟之后。而当他讲出因果,你又会感到十分简单。这正是福尔摩斯与平常人的不同。
在水落石出之前,福尔摩斯从不轻易下结论,即使是笨蛋都知道的东西。他总是出其不意地侦破案子:盗窃案他看地理书,凶杀案他又去看历史书,而他看的这些又恰恰是紧密相连的,所以他能够从毫不相干的东西中理出头绪。他有着与众不同的思考,对于他感兴趣的东西他会追究到底,对于侦破案件有用的东西,他会不知疲倦地研究几天几夜。他思维缜密,重视所有可能性。他说过这样一句话:“在侦查方面,你得排除所有的不可能,剩下的即使看上去有多么的不可能,也是可能的。”
但福尔摩斯也有他不好的习惯。他只知道他感兴趣的,其余的则一概不知,甚至连地球绕着太阳旋转这样的常识都不知道,即使知道他也会努力忘却。而且,他还吸毒。我们千万不能学他的这些。
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写作,也是值得我们学习的。他叙事有条有理,有因有果,有始有终,人物更是刻画得有声色,有性格,让人读来神采飞扬,大快人心。
我希望能够读到更多像《福尔摩斯探案》这样的有趣的书籍,增长见识,为生活增添色彩。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全集的内容简介
《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全集网盘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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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探夏洛克》和《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两部电视剧,其实基本上都是取材于著名的悬疑推理小说,夏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由CBS出品,根据《福尔摩斯》系列改编,地点从19世纪大英帝国国势鼎盛的时期搬到了21世纪繁华热闹的美国纽约。但是两部电视剧还是有很明显的风格区别的,最大的不一样的点就是在两部电视剧里面华生这个角色的性别都不一样。不过最大的特点,都是以男主角夏洛克福尔摩斯都是一个神经兮兮,嘴巴很贱,但是却很惹人喜欢,有着自己独特个人魅力的这样一个角色。
除此之外,《福尔摩斯:基本演绎法》制作水平,配乐等明显不如BBC精良,剧本也比较弱.但是考虑到这是美剧,还是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刘玉玲姐姐,能在一部欧美剧里担当主要角色的华裔演员,理所应当给予支持,更何况她的表现算是不错的,诠释了一个与众不同的花生。总体来说还是值得一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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